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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2-08 17:55:51   地区:江苏   浏览:0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与市二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资格复审或考试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考试前,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第(2)-(4)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3.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2016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市二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