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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2-02-08 09:00:18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上述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见习期/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六、纪律监督

  1、为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62;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81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4-87361173联系人:向老师、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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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