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残疾考生,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各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重点了解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等。对于档案材料存疑的,须核查清楚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各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备案通过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人员在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待遇制度。华夏出版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华夏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告要求执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情形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329、66580091
本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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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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