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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保定市农业农村局选聘公告
2022-01-27 16:54:50   地区:河北   浏览:0

  3.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分组,面试评委由七名农业专家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以纸贴形式即时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时,按学历高的、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以上期刊的篇数较多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体检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保定市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保定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4.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5.待遇。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咨询电话:0312--3227038,13313231273。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