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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2-01-25 11:54:41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发布。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533-3586591

公告网址:

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

附件1:2022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2年1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20124/2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