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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2-01-25 11:54:41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A1类岗位按1:3;A3类岗位按1:1)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情况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公告。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可于2月22日9:00—2月26日9:3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