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生在面试当天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才办:0817-8297056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7-8286617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6337
附件:
1.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度引才需求表
2.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度考核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
3.报名登记二维码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 2025达州市考核招聘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2025宜宾市筠连县考调事业单位人员18人公告
- 2025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 2025广元市旺苍县总工会招聘2名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 2025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行政事业业务辅助岗招聘1人公告
- 2025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招聘4人公告
- 2025泸州泸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5人公告
- 2025南充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核招聘2人公告
- 2025乐山市农业技术(经济)助理岗招聘100人公告(第二批)
- 2205绵阳市梓潼县农业技术(经济)助理等岗位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
- 2025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中心招收就业见习人员1人公告
- 2025内江市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岗位需求1人公告
- 2025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综合性岗位书记员1人公告
- 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公开招募“城市管理合伙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