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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1-25 12:00:37   地区:广东   浏览:0

  2.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比如法学(A0301))所含“具体专业”(比如法学理论(A030101)、……、法律硕士(专业硕士)(A030111)等)的,均符合报考条件。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博(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取线下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和测评内容:采取问答式面试方式,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地点、时间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地点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试时间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八、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面试结束次日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官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发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三、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