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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余姚市面向医学类紧缺专业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招聘卫技事业人员公告
2022-01-22 18:55:23   地区:浙江   浏览:0

  五、人才待遇政策

  1.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余党发〔2017〕58号),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全职引进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引进补助。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实际服务满5年时(除试用期或见习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且实际服务期间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期限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由聘用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资格的聘用者按照正常的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及市四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

  4.本公告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5.为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报考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参加报考(根据最终报名日期的防疫要求执行):(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2)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无法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密切接触者无法提供解除隔离后第2、7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3)近28天内有出入境史(澳门地区除外)的;(4)近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乡镇街道为最小范围,具体范围按上级文件精神确定)旅居史的;(5)近14天内有非浙江省本土阳性病例所在其他省份以及有浙江省内除宁波市外本土阳性病例所在其他设区市(根据上级发布情况动态调整)旅居史的;(6)前14天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37.3℃或出现疑似症状,至到姚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7)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非绿色或带星号,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8)处于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期间的;(9)疫情防控部认为其他不适合参会情况的。报考当天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确认签字的《余姚市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现场报名健康申报和承诺书》。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1.招聘岗位及指标

  2.余姚市面向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招聘卫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3.余姚市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现场报名健康申报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