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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招聘环保技术人员公告
2022-01-21 10:45:59   地区:江西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3.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康宏人力公司组织安排)。

  2.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政务网(www.nkjx.gov.cn)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年底廉洁奖励(10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其它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未履行离岗手续离开岗位的,所在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报至康宏人力公司,由康宏人力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辞退劳务派遣人员,需向康宏人力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康宏人力公司同意后,通知辞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咨询电话:19379962903

  监督电话:661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