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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余姚市面向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卫技事业人员公告
2022-01-19 17:4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一概不予受理。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为:本人高校就学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生源地的可免)、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时已取得的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只有单人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八)签约。体检合格者,必须在体检合格结果公布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报考市域医共体分院临床岗位(岗位编码23)的考生,在招聘岗位指标范围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抽签决定)自行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对象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入学成绩证明等相应材料交至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验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考察结果为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拟聘用的具体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若考生不服从拟聘用专业岗位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等证件(证明)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才待遇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实际服务满5年时(除试用期或见习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且实际服务期间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期限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由聘用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