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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2-01-18 21:52: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1月24日11:00至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1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月27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1月29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2年1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rskszxkw@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2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月30日9:00-11:30,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2月9日9:00—2月13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主要测试从事招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

  (一)笔试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