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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1-11 21:59:11   地区:河北   浏览:0

  (二)测评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岗位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文广旅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测评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1;选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

  附件3衡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