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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1-11 22:06:03   地区:海南   浏览:0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电话向所在单位(学校)了解表现情况,由所在单位(学校)作出现实表现鉴定。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市卫健委备案。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委员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卫健委。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88205(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98-68707015(市卫健委人事科)

  0898-65202387(医院纪委)

  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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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