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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1-10 19:38:0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时间按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主动与我单位联系,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截止后,未联系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两个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index.html)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index.html)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配、聘用等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6-8509560,联系人:叶志文、罗顺辉;电话:0756-8508093,联系人:陈浩然。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10625。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按要求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参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