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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以钱养事”人员公告
2022-01-06 10:26: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2)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核查个人社会信用、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在1个月有效期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分配到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综合履行房产登记、颁证、调查等职责。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每满一年的增加40元工龄工资。经考核合格的可发放一次性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3500元/年。对被纳入工会会员的,可享受1000元/年工会福利。

  六、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及健康码验证,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等候;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公示公告及相关信息请关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咨询及举报电话。0711--5900296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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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方式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报考单位

 

报考序号

 

学习简历

 

工作简历

 

家庭成

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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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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