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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1-06 10:27:11   地区:浙江   浏览:0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告知事项及其他

  1、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2、户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22年1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核的,当次全部科目考核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要求,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

  10、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九、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地点、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 地点 咨询电话
瓯海区人民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盛新路82号 88598120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 55592101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温瑞大道1450号 6号楼407 56958686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109号 85255709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今汇路398号(娄桥街道卫生院内2栋302) 55879955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29号4楼综合办 86110638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泽雅大道102号1号楼301室 56599192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4楼405室 55879696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茶医路100号5楼515室 86698880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府前西路78号 85309099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侨路16号608室 56955120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 56612259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王桥家园6A01 5695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