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盘锦市中心医院和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录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盘锦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由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盘锦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pj-hospital.com/)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录用的,解除录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276999
纪律监督电话:0427—2822501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附件
1.盘锦市中心医院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人数及要求.xlsx
3.盘锦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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