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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城宁国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2-01-05 21:30:45   地区:安徽   浏览:0

  3.资格审查

  宁国市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点设置在宁国市卫健委人事科(宁国市健康大楼7楼721室)。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为确保新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副主任医师年薪约为20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为15万元。

  2.引进人才在宁国中心城区无住房的,最长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其配偶和子女可一同入住。

  3.给予引进人才生活和购房补贴(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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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人才子女需来宁国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人才个人需求,在宁国可以自主择校;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直接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人才配偶如提出一同来宁国就业的,由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落实。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37127

  监督电话:0563-403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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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