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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
2022-01-05 10:42:09   地区:吉林   浏览:0

  6.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7.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再次报考各级各类招聘考试。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