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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盘水市水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4人)
2022-01-02 17:40: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