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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市第二批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2022-01-02 17:42: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月25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0714-6516947。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见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击下载>>>

  2021年度黄石市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1年黄石市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2021年黄石市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2021年关于黄石市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

  2021年报考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