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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岩漳平市基层医学人才专项招聘方案
2022-01-02 17:45:33   地区:福建   浏览:0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如遇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分数相同的考生加面试一场。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3日14日。

  (七)笔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应聘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漳平市总医院及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规培、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聘期内,聘用人员可在我市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按需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应聘二个岗位的,认定为所应聘全部岗位无效。

  2.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并对《报名表》填报的应聘信息和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打印《漳平市2021年基层医学人才专项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面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笔试考场。

  4.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与应聘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保障管理

  1.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同时,在5年服务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年1.4万元(含叠加享受本科医学生学费代偿0.5万元/人/年)、大专学历按每人每年0.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毕业生不享受该项补助),该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期间,全省招聘的符合“学费代偿制”的补助对象,均在发放年度补助经费时一并予以补助(每人每年合计1.4万元),不再另行发放“学费代偿制”补助经费。

  3.此前已享受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学费代偿制”等我省面向基层人才招聘项目补助的人员,参加该项目公开招聘时不再重复享受上述补助。

  4.基层医学人才项目补助申报实行当年招聘、次年开始补助。补助逐年发放。因补助对象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含调离我市医共体区域内乡镇卫生院)致使服务时间不满5年,须一次性全额退回已享受补助,并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的补助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