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试题命题根据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事业发展和预报预警处岗位专业需要,命题范围是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80分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不足2:1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列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综合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比选,经预警监测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重点看应聘人员是否适应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是否符合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所有。
(四)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告知。
(五)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前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北京健康宝”显示“未见异常”(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未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同时,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83933437;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83933427;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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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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