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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政府招聘行政事务员公告
2021-12-30 16:51:4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人员聘用

  (一)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赤石镇人民政府同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7天内到赤石镇人民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六、防疫要求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防疫有关规定管理。所有报考人员须注册“粤康码”,提前做好健康申报,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粤康码。应聘人员旅居史需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参加当日考试,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

  (二)应聘人员需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考核成绩无效。

  (二)咨询电话:赤石镇组织部门:0755-2210289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附件1.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个人健康状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