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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怀化洪江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1-12-30 17:0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6名(职高教师2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2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见《洪江市2022年春季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见《岗位计划表》。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9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四)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或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招聘岗位限洪江市户籍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需在2021年12月29日前落户洪江市或本人高考户籍需在洪江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限洪江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洪江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