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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2021-12-30 17:06:09   地区:天津   浏览:0

  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教体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七、注意事项

  (一)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要求。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滨海新区教体局66896327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00、13:30至16:00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28013603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教体局66897226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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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务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