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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市园林中心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2-29 21:37: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6.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在进行报名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过程中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8.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应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园林中心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选,根据疫情情况在园林中心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由第三方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面试(如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大于3:1时,增加笔试环节)测试。

  岗位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3人时,“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人时,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衡水市内48小时内,衡水市外72小时内)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由面试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递补原则。

  (七)考察

  考察方式为档案审核、座谈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测评考核的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内48小时内,衡水市外72小时内),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园林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9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