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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次
2021-12-29 21:35:00   地区:江苏   浏览:0

  2.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面试费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用。

  3.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材料不全的须在复审当天截止时间前提供,逾期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阶段的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网址同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由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整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内面试成绩相同,则在整场面试结束当天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签约环节人员。

  6.面试成绩及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专版公布。

  (五)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签约时间、地点及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签约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单》、填写《体检表》。应聘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

  1.完成签约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怀孕应聘人员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可先进行考察(政审),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八)资格再审、录用和聘用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再审。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2.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卫健委公开专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录用材料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