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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2-29 01:31:26   地区:广东   浏览:0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

  1、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2、注意事项。

  考生未按时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八)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开展,请各考生自备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备查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不便之处,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若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等的考生,均不得进入考场。

  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其他

  1.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2.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含本级数。年龄要求截止至公告落款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