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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29 01:37:45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前,应聘人员如为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77

  本公告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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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1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