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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州黎平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2024-04-16 11:30: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6)有工作单位(含在岗公益性岗位等)报考的,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工作年限。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考试卷面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有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考生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经考察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一经确定,即取消其考试成绩。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生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与事实不符取得考试资格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