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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公告
2021-12-25 21:03:12   地区:四川   浏览:0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有关说明

  拟聘人员经正式聘用后,在本地区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4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5904

  监督举报电话:0830-2264715;0830-3101884

  附件:1.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审查意见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