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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1-12-25 21:03:20   地区:海南   浏览: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月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月9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月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员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长安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兼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长安网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长安网进行公布。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审查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长安网上的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长安网进行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报海口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