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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1-12-25 21:07:10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B类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综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述、逻辑思维能力。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将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二)确定综合考察人选

  A类、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C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A类岗位、B类岗位、C类校医岗位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C类辅导员01、02、03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将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A、B类岗位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为80分,C类岗位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B类岗位综合考察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