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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市灵丘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12-24 22:0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5、证件(证明)不全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工作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一次性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被考察对象填写《灵丘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的个人基本信息,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面试成绩及排名、拟聘岗位等信息。

  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反映问题即时难以查清的人员暂缓聘用,待事情落实清楚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安排上岗,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岗位中有最低服务期规定的,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一)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必须是在灵丘县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年龄要求规定

  18-35周岁为:1986年12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的。18-30周岁为:1991年12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的。

  (三)户籍要求的规定

  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原户籍为所要求户籍地。

  (四)相关截止时间的规定

  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户籍等截止时间的,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

  (五)专业要求标准

  报考专业类别参照《2021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