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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2021-12-24 21:57:43   地区:山东   浏览:0

3、编制职数空缺引进原则。接收单位需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回引人才,不得超编超职数进人。

4、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面试面谈、考察体检、确定人选等程序实施。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以及职称、所获荣誉表彰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申请到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临邑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申请到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报送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到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报送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申请到各级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送临邑县卫生健康局人才与交流合作股。以上报名,不得重复多头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回引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视情况就安排意愿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工作意愿、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推荐单位意见。申请人不同意引进意向的,不再重新推荐。

4、面试面谈。对意向岗位存在竞争的,根据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面试面谈等方案,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谈。重点测试申请人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知识储备等;结合工作实际,可组织开展人才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具体细则及所占成绩比例,在面试面谈环节前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实行。面试面谈前,申请人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我县人才回引的书面意见(附件3)。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不存在竞争的,申请人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拟回引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引人才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考察体检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回引。

6、确定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回引人选,并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政策

对引进人才,参照原职务(职员等级),执行我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引才单位没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首次聘用时根据引进人才调动前聘任的岗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用在相应岗位。对于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师或名校长以上等荣誉的,回引后首次聘任中小学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学校岗位比例限制。如引进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则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待遇。回引人才符合临邑县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进服务期

回引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后,在临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临邑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