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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2021-12-23 17:32: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了加强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校园招聘工作,拟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形式

  本次校园招聘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应聘人数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对2022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考生最晚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规培证书的,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交验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院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2日。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2022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2寸照片)。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中附汇总表,需一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2019年、2020年硕士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