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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2021-12-21 15:54:15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请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站点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入围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报名和考试。在考试考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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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4.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应聘人员信息表

  6.考试办法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