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承德平泉市公立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2-20 23:08: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健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卫健队伍的实际问题,根据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平泉市委办公室、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23人,学历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19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1年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以上解释范围内的2020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时,如择业期已经满2年的不纳入此范围)。

  四、选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qu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网址:http://pqyingcai.com(平泉英才网)。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8:30至12月31日17:00分。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8日8:30至2022年至1月1日16:0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