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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20 23:46:4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引进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六、后续安排

  1.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引进的人才全部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选择一定数量优秀人才挂任副科级职务进行实践锻炼或轮换岗位锻炼。四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定,特别优秀的任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七、其他事宜

  (一)包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总支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包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包头市商务局联系人:张欣安然

  咨询电话:0472—56186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2—56186990472—561872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包头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2.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