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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城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紧缺人才公告
2021-12-20 23:57:27   地区:安徽   浏览:0

  最终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依照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报送材料包括:《绩溪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审批表》(一式叁份)、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

  (九)签订聘用合同

  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批后,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入池定编,入编纳入县委高层次人才实践中心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至相应培养单位进行培养锻炼一年。培养锻炼一年后,由县人才办组织考核,依据考核名次,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原则,实行人才与入编单位双向选择模式,人岗匹配后,签订聘用合同。

  符合绩溪县紧缺人才报名条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来绩溪县上岗实习,实习期间享受绩溪县入编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