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下半年黔南州福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12-17 19:12: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8.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经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

  经综合考核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与考生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请应届生应聘时随身携带)。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人才引进意向书》,则该职位人才引进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方案》第四条“引进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自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无特殊情况未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的。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引进政策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者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3.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