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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莱州市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
2021-12-17 19:12:58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五)公示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报酬每月2100元,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三方协议。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5-2285787

  本公告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信息查询网址:莱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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