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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12-17 12:47:3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0546-6883137(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1、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