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八、成绩计算
(一)辅导员岗位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二)幼儿教师岗位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 2025云南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三批)见习岗位工作人员招聘46人公告
- 2025秋季云南化工设计院招聘17人公告
- 2025云南楚雄禄丰市消防救援局招聘6人公告
- 2025昆明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选聘特邀调解员10人通告
- 2025云南丽江永胜县融媒体中心“本籍人员回引计划”1人公告
- 2025云南昭通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招聘3人公告
- 2025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劳务派遣办公辅助人员1人公告
- 2025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 2025下半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 2025下半年云南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9人)
- 2025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人公告
- 2025下半年云南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招聘3人公告
- 2025下半年中共云南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