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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协查员招聘公告
2021-12-16 19:17:21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考虑有关情况,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将委托厦门市同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公示期满后30天,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督查科进行监督实施。

  (二)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限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双方同意可续签。

  (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执法协查员(包干经费6万/年)工资规定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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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协查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