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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人)
2021-12-16 10:55:25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察体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mdt.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标准。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2682926

投诉举报电话:0531-82682976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2021年12月16日

 

原标题: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12/77dab91e-783f-49fe-a53d-c3703c894aa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