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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1-12-16 10:57:07   地区:山西   浏览:0

  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薪资待遇

  博士岗位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照医院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5-40万安家费和5-40万科研启动经费。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

  五、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3365621

  监督电话:0351-33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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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