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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1-12-15 18:50:15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纪检监督员当场宣布纪律监督结果。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简化程序的博士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701959

监督电话:0531-8811876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1年12月15日

原标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12/3c4f89c9-0591-498c-9db4-0b101ae4de11.shtml